發布時間:2025-12-10 19:24:05 作者:試管專家

近日,南京納入南京一醫院為單身女性做試管嬰兒一事在社交媒體引起熱議。醫院孕引南京市秦淮區衛健委已于5月4日與相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為單
據閃電新聞報道,身女生育南京南泰中西醫結合醫院被曝可為單身女性試管助孕,性試需求由25歲左右的管助“志愿者”提供精子,供給方學歷、爭議身高、背后長相任選,當把還能親自跟“精哥”見面留樣,法規合同可約定嬰兒性別。框架醫院稱一個月能接三四十單。南京納入


這起事件再次引發外界對于輔助生殖技術的醫院孕引討論。這家醫院繞過精子庫,為單直接由男性“志愿者”供精,身女生育甚至可以進行胚胎性別鑒定,這當然是違反相關規定和醫學倫理的。但單身女性是否可以接受試管嬰兒服務,則值得探討。

試管嬰兒屬于“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的范疇。目前中國與輔助生殖技術相關的規定,主要是原衛生部于2001年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以及相關的技術規范、基本標準和倫理原則等。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并沒有明確禁止為單身女性實施人工輔助生殖技術,僅規定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要“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只有在技術規范和倫理原則中,有“禁止為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規定。
必須承認,單身女性生育的需求是真實存在的。許多單身女性只是找不到合適的人結婚,但并不代表不想擁有親生孩子,或是至少留住未來擁有孩子的希望。正因為此,“凍卵”“買精”的呼聲才在近年來日漸高漲。她們對輔助生殖技術的需求應該得到重視。
在2022年一審判決的“單身女性凍卵第一案”中,原告就以“一般人格權糾紛”的案由將醫院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停止侵害”、為其提供凍卵服務。原告認為自己身體狀況良好、符合凍卵需要,拒做手術是醫院對其女性身份的歧視。盡管原告敗訴,近年來“放開單身女性凍卵”仍是一個外界熱議的話題,2023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就表示“正組織征求放開單身女性凍卵意見”。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及相關技術規范等均為原衛生部于本世紀初制定的文件,在社會經濟狀況、生育形勢與生育政策已經劇變的當下,應當重新考慮這些禁止性規定。
從當前相關政策角度,單身女性也可以生育。從社會倫理的角度,盡管絕大多數生育仍發生在婚后,但單身女性生育早就不再被視為洪水猛獸。既然單身女性可以合法生育,那為其實施輔助生殖技術也是可以期待的。
近年來,不少女性已踏上了“凍卵代孕旅行”之路,前往歐美國家購買這項服務。她們之所以去國外購買服務,正是因為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在國內的適用范圍還不夠大,合法性與合規性的難度還要大于技術上的難題。而那些無力到國外尋求相關服務的人,往往在國內尋求“違規”的地下服務。而國內的此類服務因為處于灰色地帶,其服務的質量難以保證。取消對生育需求的限制,將其納入監管,能夠滿足更多人的生育需求,同時保證輔助生殖服務的質量。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擴大當然也會帶來一些法律和倫理問題,比如撫養權、繼承權等,這需要法律提前作出規定。在現階段不育夫妻使用精子庫進行非夫精人工受精已經合法,法律上的規定也很清楚,此類試管嬰兒并不會與其生物學“父親”有父子關系。那么單身女性使用精子庫進行人工授精試管嬰兒,也不存在法律上的模糊之處。但如果不允許單身女性合法做試管嬰兒,她們被迫采取其他手段獲取精子,反而可能存在撫養權、繼承權糾紛等法律風險。
總之,放寬人類生殖輔助技術的應用范圍,應兼顧個人自由與公共利益,照顧真實需求的同時,也規避可能的風險。嚴格禁止“凍卵”“試管助孕”“買精”等生殖輔助技術的應用,也無法完全禁絕相應的需求,反而會催生龐大的地下產業鏈。尊重單身女性生育自己孩子的需求,并納入更細化的監管與立法框架之內,是值得嚴肅考慮的政策取向。